患者在医院跳楼自杀了,医院和护工有责任吗?
看到这个问题我不由得想起2019年在医院里度过的八个月时间,当时的医院病房里,阳台的窗户都只能开到大概一个巴掌大小,也就是连头都没有办法伸出去,我当时就很好奇,5月份的天,外面已经很热了,而窗户又不能开大,以为是病房的窗户坏了,到前台找护士想让人过来维修,后来护士告诉我医院的窗户都只能开这么大,不是坏了,这个是医院的规定,我当时真的是一头雾水,后面从楼层清洁工那里才知道原因,原来以前医院没有限制的时候,平均每年都有好几个病人跳楼自杀了,让医院担负着很大的责任,才让工程人员把医院所以的窗户固定到一定的位置,也就是不能把头伸出去。
题主的问题问的很好,病人从医院的六楼跳窗自杀,医院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,毕竟病人是来你医院看病的,有些病人自己可以行动自如,但他的病已经没有希望了,每天活在痛苦之中,家属又不肯放弃,自然而然就有这样的事情发生,作为医院领导应该要考虑到这一点,如果医院窗户固定了,病人没有这样的机会,也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情况了,当然发生这样的事情病人还是要负主要责任的。
至于护工我觉得不应该负责,如果他离开是为了自己的私事,那就另当别论了,因为照顾病人我非常清楚,除非病人身边有两个人在照顾,否则离开一会是很正常的事情,比方说去打开水,或者去洗碗,或者上厕所,这些都是需要离开一会的。
我父亲当时是偏瘫,也就是说我离开一段时间,我父亲也没有办法自己起来的,所以我一个人照顾父亲的时候,下来去吃饭或者买点日用品时间都比较长,所以我并不担心这些问题,而在医院里我也看到很多护工是病人家属委托照顾病人的,如果病人自己没有办法行动的,他们离开一会都是很正常的,而如果病人可以行动的,他们一般要离开一会都会让同病房的家属帮忙照看一下,所以在我看来护工一般都是比较负责任的。
题主的问题里病人跳楼自杀了,关键要看护工是去干嘛了,如果是办理私事,又没有委托同病房的人关照一下,我觉得护工是有责任的,而如果只是上个厕所或者去洗碗,打开水。我觉得护工没有责任。
总结:病人也是有思想的,往往生无可恋的病人最危险,他们很容易走上极端,作为病人家属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,明知道病人有这样的倾向,还放心让护工一个人照顾就很不应该了,最起码要有一个家属陪同,我在医院的八个多月时间里,我一直在医院陪护父亲,同时还请了一个护工,相当于一个病人两个人在照顾他,我父亲当时是偏瘫的,自己不能行动,我们都不敢放松,更何况是一个可以行动自如的病人。
当然一个行动自如的病人会到自杀这一步,肯定是病情不容乐观,而且平时治疗的时候也非常痛苦,作为病人家属就更应该考虑到这样的事情会不会发生了,所以病人家属应该负起不可推卸的责任。
友友们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呢?有什么不同看法可以留言给我!
自杀,为什么非要连累别人?有人说医院没装护栏,有过错,其实,只要按照国家建筑规范安装,医院就没有过错,不是医疗事故,医院也没有过错,现在的人都是习惯把责任推给别人,法院判决也会有偏向,所以,家属会去医院闹,法院会多少判医院有责任,最后背锅的还是医院。
这得看是什么医院,还得看是什么护理等级。
对于一般的医院和普通的疾病患者,通常医院都采取了通行的一些防护措施,如防护措施不到位,造成了患者比较容易的就跳楼,医院肯定是有过错了,是要承担一定得责任的。
如果是特殊的医院,病人又是没有行为能力的人,还选了特别的护理级别。这种情况下,病人的监护权可能已经转移给医院、护工。在此种情况下,医院、护工的责任就大了,估计就只有打官司才能解决妥当了。
住院期间自杀,医院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?为什么?
医院是否对病人自杀有责任?从个人感情来讲,应该没多大责任。但从很多法院判决案例(到饭店吃饭上厕所摔倒,饭店有责;到商场狗乘电梯被夹伤,商场有责;抢购商品被挤摔伤,商家有责;过私人院坝摔伤,主家有责;扶摔倒老人,扶者有责等)来看,病人作为消费者进入医院消费而死在医院,医院全责!
医院有无责任看具体情况:1、如果在ICU病房,在监控下发生病人自杀医院应担责。2、医生的医嘱下了“特护”,应该24小时床旁护理,出现病人自杀应担责。3、病人住院期间,如果医护人员曾经察觉病员有自杀倾向,是否与病人有心理沟通或及时告知病员家属,共同加以防范。
病人在医院手术,但手术后痛苦不堪,到医院自杀,医院赔钱吗?
如果在住院,自杀,医院可能在救治过程中难免有不妥,可能会付点钱,但是会很少,应该是一种人道主义的抚慰,也可能是医院承担轻微责任。如果医院在整个诊治过程没有错误,可能一分钱也不会赔。
如果没有住院,再去医院自杀,医院会积极抢救,如果抢救过程医院没有过错,不会赔偿的。
医生治病救人,理应怀有感激之情,这种思想不可取,且非常得邪恶。
某卫计委还接到过这样的投诉“家里人在家死了,没去医院,要*医院赔偿”,卫计委回复“医院都没去,赔啥嘛”。
最后,痛苦,可以到医院就诊,缓解痛苦,为后代积点德。
术前不痛而术后疼痛,医生在术前告知病人了吗?术后疼痛医生采取了什么有效措施?还是让病人挺着?有的医生没有同情心,对病人痛苦泰然处之,不闻不问,病人忍受不了,可能产生轻生念头。我见过一个女病人,腋臭术后刀口疼痛剧烈,而医生仅给几片去痛片止痛,有效吗?病人痛得不能吃饭,不能入眠,而医生仍未予治疗,外出旅游去了。其他替班医生查房发现病人发热,表情痛苦,35小时未睡觉,未进食,非常震惊!立即给病人肌注止痛药,半小时后,病人安然入睡。6小时后,病人醒来,脸上有了笑容。病人说,如果还那么疼痛,她不想活了。可见,医生的责任心,同情心和爱心对病人的影响多么大!
医院是否要对在医院自杀的病人负责?
我自己就是一名医务人员,工作三年了经历过的大小医闹事件也有五六回了。但是从我的角度来说没有一回是该医院负责任的,这样说肯定会有人骂我,但我说的都是实话。从专业的角度来说的,但医院依然赔钱了,一是想息事宁人,二是对事件缺乏真正的调查。医院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,如果处理这类的医疗事件的话,第一个拿主治跟管床开刀。停职是小开除是大啊!而现在连自杀都能让医院赔钱的话,这还有什么公道啊!如果开了到医院自杀就让医院赔钱的话,开了这个口,就不知道有多少人会道医院跳楼了。自杀的人千千万,自杀的地点也有很多。为什么就是到医院自杀的人才叫医院赔钱?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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